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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佛山中考加分政策公布

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8-3-13]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2018佛山中考加分政策,你必须关注!

 

中考加分

关于落实2018年度中考加分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2018年度中考(初中升高中)计生加分工作今年继续实施。因目前中考加分网站尚未开通,考生未获得准考证号,为确保符合条件考生顺利加分,将于考生3月15日至26日完成中考报名并获知准考证号后正式受理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加分对象

按照《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18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佛教招〔2018〕7 号,详见附件2)的规定,加分对象是: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顺德区农村村委会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顺德区农村村委会的纯二女户的女孩,在初中应届毕业并参加当年中考
2、户口限定
1、按照《关于我市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女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给予照顾录取的实施意见》(佛人口计生〔2007〕49号,详见附件3)的规定,考生的户籍须登记在我市村民委员会。2、父母及子女的户口均登记在“村改居”、“村并居”的居委会的特殊情况,父母须持有股权证。
3、审批单位

中考加分的审批单位为考生户口所在的镇(街道)卫计局。由考生或其家长通过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履行审批手续。
4、资料准备

1、今年中考加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主要为申请人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资料的复印件,若父母户口属“村改居”或“村并居”居委会的,还需提交父母股权证或所在股份社出具的父母股权证明,以上证件(证明)查验原件后收取复印件。若申请人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村(居)出具证明替代。2、关于审批表格,使用《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女孩中考照顾录取审批表》,可到大墩村委会户籍计生窗口领取。
5、申请时间

从3月底考生获得准考证号起,可接受群众申请。
6、意见要求
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加具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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